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六章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第二节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第四十二条有效外国可以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助查封、扣押、冻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涉案财物。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请求书及所附材料应当根据需要载明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事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