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二章 管辖第二十六条有效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