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二章 管辖第二十二条有效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