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二章 侦查/第十节 侦查终结第一百六十三条有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一百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