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二十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根据城镇和农村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