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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四章 征收管理

第十七条

已修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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