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台风灾害过后,区政府应当组织应急管理、交通、民政、农业农村、港口、航道、海事、水务、电力、通信等部门对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核实、评估,组织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