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政府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同时报送防台风指挥机构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机构:(一)气象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发布;(二)风暴潮和海浪的预警信息由海洋预报部门发布;(三)洪水预警信息由水文部门发布;(四)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由自然资源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应当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并加强有关预警预报信息的数据共享。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