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台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机制,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给予保障。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