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作业和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引导和鼓励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坚持以农为主、综合经营的原则,开展及时、高效、优质的社会化服务。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2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