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文化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图书馆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