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民用散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居民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推广节能环保型炉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