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废止

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炭。

单位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