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炭。单位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应当采取防燃措施,防止大气污染。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