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一百七十四条已修改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一百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