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第一百一十四条已修改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一百一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