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四章 人民检察院的人员组成第四十六条有效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可以设检察技术人员,负责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