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的办案组织第二十九条有效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以将部分职权委托检察官行使,可以授权检察官签发法律文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