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第十八条有效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需要,设必要的业务机构。检察官员额较少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可以设综合业务机构。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