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第二十九条有效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合议庭或者法官一人独任审理。合议庭和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范围由法律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