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章 招标第十九条已修改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所有评标因素,并对评标因素进行量化或者据此进行评估。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