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十四条有效省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军民融合领导机构的要求统筹协调军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军民科技计划的衔接协调,推动军用与民用科学技术有效集成;支持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参与承担国防科技计划任务,支持军用研究开发机构承担民用科技项目。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