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街道办事处应当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居民和单位遵纪守法,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