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转化实施第十五条有效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明确科技成果的登记、转化实施程序、收益分配、组织保障、异议处理等内容。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