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原始胡杨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在保护区内组织参观、开展旅游等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