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第四章 鉴定程序/第二节 鉴定的实施第三十九条已修改鉴定需损耗鉴定材料或损坏原物的,应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只损耗部分鉴定材料的应留存部分备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