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尚未立案的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尚未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当事人的近亲属为解决举证中的专门性问题,可以委托鉴定机构鉴定,鉴定机构可以受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