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条例/第四章 利用与传承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革命旧址对社会公众开放,具备条件的国有革命旧址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