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和建设单位未临时绿化或者临时绿化不符合要求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临时绿化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组织临时绿化,所需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和建设单位承担。

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