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管理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做好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的管理养护。

绿化树木受损、死亡、缺株或者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补植、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