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四章 渔业资源保护第三十六条有效进行人工放流、增殖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的内陆水域,由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管理办法,跨设区的市、县(市、区)水域的管理办法,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