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四十条已废止法规解释草案,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商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拟定,经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