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立法条例/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单行条例和第十条已废止单行条例案、地方性法规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8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