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安全与监管第四十四条有效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旅游相关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鼓励旅游经营者申报评定服务质量等级,提高服务质量。评定服务质量等级的机构应当将其名称、资质情况、评定标准和方法、评定结果等,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