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旅游条例/第五章 安全与监管第三十六条有效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指定专门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设备、设施安全检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