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鼓励企业组建旅游产业集团和实行股份制改革。

支持企业和个人参与本省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和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工艺品等,发展特色商业街区和特色餐饮。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