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新型墙体材料实行认定制度,通过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纳入《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不得收取费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