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危险房屋治理和白蚁防治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鼓励进行白蚁预防处理。学校、幼儿园、医院、宾馆、饭店、商场、体育以及会议场馆、娱乐场所等公共建筑建设工程和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缮,应当进行白蚁预防处理。发现白蚁危害的,房屋责任人、使用人应当向白蚁防治机构报告,白蚁防治机构及时进行白蚁灭治。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