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对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法律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