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