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七条已废止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应当将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的相关专利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对技术进步能够产生重大作用或者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专利,可以作为发明人、设计人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以及市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设计人,可以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市专利行政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职称评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