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市专利工作应当遵循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