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行为规范第十二条已修改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廉洁、高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提供优质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