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十八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干部政策,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干部标准选用干部,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年轻干部。自治县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回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