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十七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的各类公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努力为人民服务。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