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城镇建设,科学合理规划,多层次、多渠道筹措基本建设资金,完善公共设施,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