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按照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自主安排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