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7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