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六十五条已修改建设项目被撤销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已取得的规划许可审批文件失效。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