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本条例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1995年8月29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