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废止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执行监督管理职责,测绘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9日